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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29 17:3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学院工作安排,第1112教学周(115-1116日)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做好此次教学检查工作,特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的工作日志及各单位的教研活动记录。重点检查:(1)教学单位领导的工作日志记录得是否按时、完整;(2)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教研计划中的教研活动。如果没有完成,是否注明了原因。
  2. 检查干部听课情况。对照教师提交的听课反馈意见表和干部听课记录本,检查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重点检查:听课后对教师教学指导的情况。
  3. 检查教师教学手册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1)教师教学手册的信息填写、记录是否规范;(2)系(院)、教研室主任是否对教师的教学手册进行过检查指导,提出过指导性意见。
  4. 检查教师的教案。重点检查:(1)教案数量是否齐全,要求教师提供本学期所教授课程的全部电子版教案;(2)电子教案下面的教学小结栏目是否按时总结,内容能否体现出教师的教学反思;(3)教学管理干部是否按时检查了教师的电子教案并批注指导性意见。
  5. 检查2017-2018[2]学期2016级和2017级期末考试及补考情况。重点检查:(1)试卷批阅以及成绩登录是否规范;(2)试卷分析的质量。
  6. 检查学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1)各教学单位教师、辅导员对学生人数、学生名单是否准确掌握(辅导员需填写学籍报告表);(2)抽查教学手册中的点名单与学生实际情况是否吻合。
  7. 检查社会实践情况。重点检查:(12019届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进展情况;(22018年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材料的批阅及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
  以各系(院)、教研室全面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教学单位自查。第11周,由各系(院)、教研室主任负责,按照上述七项指标全面检查本单位各项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自查后要按照《期中教学检查指标量化打分表》打分,进行自我量化评价。
  2. 学院检查。第12周,教务处进入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并按照《期中教学检查指标量化打分表》打分,给予量化评价。检查后向各系(院)、教研室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各系(院)、教研室要本着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原则认真做好这次检查工作。自查后写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求写实,能量化的量化,能具体的具体,用实际例子证明工作的成绩,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工作总结与《期中教学检查指标量化打分表》一起于1112日(周一)16:30前发送至教务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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