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7-09 10:55 各系: 依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6月10日为2022届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阶段。为切实做好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工作,现建议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系要遵循《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好2022届毕业生,顺利完成综合社会实践工作。 2.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综合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综合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9日下班前报教务处,鼓励各系进行工作创新。 3.各系2022届辅导员要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由系主任和辅导员向学生进行准确传达。 4.各系和辅导员要注意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关注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期间所在区域的疫情情况、学生个人健康情况,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工作安排 1.根据《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学生具体情况,2022届毕业生主要采取分散自主实践的实践形式。 2.全体2022届毕业生需要每两周一次,向所在系和辅导员汇报实践情况,各系指导教师(辅导员)接到学生汇报后要及时给予回复、指导,以便及时、全面掌控学生情况。实践结束后,学生需提交综合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3.各系在评定综合社会实践成绩时,需根据学生实际实践情况,使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4.各系于2022年6月20日前上交综合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