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发表时间:2023-12-13 15:00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体指导下的本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是院党委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 纽带,是本院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综合素质能力的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同学与教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积极参与校园文明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倡导新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在开展好本院学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的互相学习和了解。加强沟通合作,更多地增强同学们与社会间的联系,引导同学们勇敢走向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劳动、社会实践。 第二章 第三条 第四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工作和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任务的义务。会员的上述权利和义务应通过本会章程和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章 第五条 第六条 (简称“学代会”),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提前或 延期举行。 第七条 (一) 修改和规定本会章程。 (二) 审议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 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五) 决定其它有关全校学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的职权,带领本会开展工作。 第九条 (一)实施学代会制定的方针,任务。 (二)讨论通过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实施。 (三)讨论通过学生会干部分工。 (四)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做出学生会工作及干部任的决定。 (五)有协调,组织各系学生会开展活动的权利。 (六)做好下届学代会召开的筹备工作。 第十条 第十一条 习部,体育部,文艺部,信息技术部、外联部等。 第十二条 (一)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讨论本会的工作。 (二)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并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 (三)代表学生会向学代会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方针、任务、草案。 (四)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提出学生会干部人选。 (五)代表学生会向校党委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三条 分管某些部门工作和专门负责组织某项重大活动。主席离校外出 时,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直到主席返校工作为止。 第四章 第十四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名列班级中等以上。 (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开拓精神,主动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五)经常向自己所在系,班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取得领导支持。 (六)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七)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 (八)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第五章 第十五条 (一)办公室加强对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记录存档,存档中加入各部的活动情况,各部长必须做好工作台帐,记录本部干部、成员情况,每次工作活动的小结与过程一并交办公室存档。 (二)作为部长,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有权安排部门的一切工作,工作允许失败,但不允许停止工作,且要求联系群众,深入班级,全面了解。各部门开展任何一次活动、会议必须作好详细方案与计划,由主席团讨论通过执行,并写好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每月召开两次学生会工作例会。各部汇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设想在汇报时要言简意赅。总结上阶段工作,讨论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及日程,由办公室存档。 (四)除做好学生会的内务工作,对外联系,办公室还要按照工作日程表协助各部工作,主席定期检查办公室工作,并随时检查各部情况。 (五)各部遵守“分工不分家”的工作原则,在各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各部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一)主席要求各部长对其负责,对不合格的部长,主席可以向院团委提出建议撤职,并通过讨论执行,各项会议或活动参加人员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由院团委提出批评,对情况恶劣者讨论开除出会,请假两次作为一次缺席。 (二)学生会中不允许有论资排辈的现象出现。 第六章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9日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能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2.代表选举的基本程序为:以各团支部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酝酿并提名推荐。 3.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代表名额多于应选代表额20%的规定候选代表数。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提交学院学生大会充分酝酿,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当选后的学生代表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报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4.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院学生会提交申请材料。 5.院学生会团学指导老师审核报名人资格,审查无误后,进行公示; 6.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候选人,形成《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7.经审议通过的主席团建议候选人成为正式候选人。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2年10月10日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候选人由学生自荐,各专业在辅导员的组织下,按照方案和有关的要求、条件,经过考核,从自荐人员中推荐适当人选,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校团委会同学生处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提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党委批准后,正式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二、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共5人,由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出4名主席团成员,差额率为25%。 三、选举时,实到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本次投票采取纸质计票的方式。实际投票人数等于或少于实到代表人数时选举有效;多于实到代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四、学生代表可对候选人投赞成票、放弃投票及另选他人。代表投票时,投赞成票的,在表示赞成的候选人姓名旁画“〇”;投弃权票则不作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则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人栏内,并在另选人姓名旁画“〇”。 五、学生代表投赞成票以及另选他人合起来应等于或少于4票;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则选票无效。 六、候选人按赞成票数依次排列,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等于或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且前4名当选。若应选名额的最后一位有两位以上得票数相同者,则对票数相同者进行第二轮投票,以赞成票数依次排列,根据应选名额的差额,所得赞成票数等于或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且排序靠前的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选举设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 9 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团委 2023 年5 月 12日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大连软件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大连软件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8日 地点:学术报告厅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听取、审议21级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2022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160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01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9%。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66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5.3%。 (二)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班级团支部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四、学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构成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4名,现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二)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团组织推荐,由院学生处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30日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 基本条件: 1、登记注册的 2021、2022级专科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热爱祖国,关爱校园,爱护公物,有强烈集体荣誉感;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有参政议政能力,能代表同学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 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5、热心关注学生会建设,关心学生工作; 6、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代表按年级组队:2021级20人;2022级81人 2、各班在推选时,请注意男女比例,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包含在本班代表名额中。 三、代表由各班级按代表基本条件民主选举产生,提交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各分团产生的代表经本次大会筹委会审查后并通过各分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成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3年6月18日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和工作的重要要求,推动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学生会队伍建设,特制定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二条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每学期的考核评议工作应当根据本办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体系 第三条考评对象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考评小组 (一)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工作,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处及校团委组成的评议会进行: (二)对学生会六个直属部门干事的考评工作,由主席团及干事所在部门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组成考评小组进行。 第五条考评时间 (一)学生会六个直属部门的干事的考评时间为每学期学生会述职大会前一周;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六个直属部门的部长及副部长在每学期复习停课前一周举行述职大会,向评议会述职,接受评议会的评议考核。 第六条考评等级及标准 (一)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考评标准(附件1) (二)对学生会六个直属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的考评标准(附件2) (三)对学生会六个直属部门的干事的考评标准(附件3) (四)对部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其中获评优秀的成员不超过本评级部门人数的25%,得分低于60分的等级为不称职。 第七条考评流程 (一)部门成员自评。部门成员根据本学期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依据考评标准填写自评表并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实事求是地分析本人的工作得失。 (二)考评小组考评。考评工作开始,对应的考评小组举办考评会议。考评小组在所有小组成员了解考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后,结合考评对象的自评材料,按照考评标准对考评对象进行评定,并打分。 最终得分=自评分数*15%+考评小组平均分数*85%。(满分100分) (三)核定考评结果并公示。考评会根据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降序排列,按照名额划分确定最终等级,得到相应的工作表彰。考评结果由考评会所有成员监督,获评优秀的成员需经过考评会一半以上成员评议通过,当场给出评定结果,保证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评结果交由办公室保存,办公室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办公室考评工作组提交说明和反映。办公室考评工作组将同相应的考评小组对考评进行复议。 第三章 奖惩标准 第八条表彰与证明 (一)根据考评等级,获评优秀的学生会成员将获得学生会工作证明及表彰奖状;获评称职的成员将获得学生会工作证明;不称职的成员将不予以相关工作证明。 (二)此次考评获评“优秀”的学生会成员,在至下一次考核评议期间的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评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三)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在参加奖项评优、测评加分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但不与其岗位直接挂钩。 (四)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职满一年,表现优异,授予任职聘书。 (五)校学生会部长和副部长任职满一年,考评成绩为“优秀”,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六)校学生会干事任职满一年,考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按各组织干事人数取百分之30,授予“优秀干事”。 第九条违规行为处理 除述职评议考核期间,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纪校规、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团委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一)若被调查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将由校团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学生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约谈、通报、罢免等处理。 (二)若被调查工作人员为部门负责人(部门成员),将由校团委组织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予以查看、通报、开除等处理。 第四章 说明 第十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大连软件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施行。 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7日 附件1: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考评标准
附件2: 对学生会六个直属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的考评标准
附件3: 对学生会六个直属部门的干事的考评标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注意:自评情况须严格按照模板公开,并在文末附以下内容“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辽宁学联秘书处邮箱tw22825447@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