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实训(实验)室,促进实训(实验)室正常、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实训(实验)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在实验室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与实训(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训(实验)室。
二、按时进入实训(实验)室,按照规定的位置就座,实训(实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要随意串换机位,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学习环境。
三、要严格按照计算机及其各种实验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或实验设备,不准随便移动计算机及实验设备,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计算机或设备损坏,使用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院处理。
四、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配置;不得移动、更改、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以及他人的文件;不得随意对计算机软件、硬件进行加密和解密操作。
五、不得使用未经实训(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的软盘、光盘、U盘等可移动信息载体,严防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和破坏。
六、实训(实验)室配备的多媒体投影仪,有专人管理。首次使用多媒体投影仪的教师,必须提前和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接受设备使用技术培训,待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
七、在实训过程中,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通知实训(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任课老师要填写好上课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
八、实训(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下班时,要对所有设备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切断总电源,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九、实训(实验)室卫生和安全由实训(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
本规定由教保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