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发表时间:2019-03-26 11:39 2019年3月20日下午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民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3月21日上午,学院召开了贯彻落实会议,会议由翁家彧院长主持,党委书记郭丽娜、副院长刘涛、学生服务处处长李国强、保卫科长王忠民、学生食堂管理员孙迪、食品安全专职督察员谭婷婷等参加会议,就贯彻落实法规和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进行了具体研究,翁院长指示:食品安全是大事,必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贯彻“四个最严”,要本着为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思想,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问题要严查、追查责任。 3月22日和25日,刘涛副院长带领学生服务处处长、保卫科科长、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专职督察员等有关人员对学生食堂、学院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学生食堂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和上墙、特别是落实情况; 2.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法规制度学习培训情况; 3.学生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个人卫生、着装仪容情况; 4.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特别是肉类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和肉质检验合格证明 5.食品操作间、工作间、餐厅、洗消间、仓库等卫生、物品分类摆放等情况; 6.超市物品情况; 7.安全用电、消防、通风、清洁工具放置等情况; 8.各种登记、统计情况。 检查后要求: 1.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卫生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定,确实从思想上重视。 2.三月底前进行整顿治理,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各种登记统计齐全合格,饭菜制作科学,尽量满足学生要求,从业人员个人物品及服装要干净、整洁。 3.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检查,学院将再次组织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