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10-29 14: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第10、11教学周(2021年11月1日—11月12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的工作日志及各单位的教研活动记录。重点检查:(1)教学单位领导的工作日志记录是否按时、完整;(2)教研活动记录是否齐全,教研活动的内容是否具体、充实;(3)是否按时提交教研动态。 2. 检查本学期教研室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辅导员、新任教师听课情况。重点检查:(1)是否完成听课任务;(2)听课反馈意见记录表填写是否规范,与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本是否一致;(3)教学反馈意见是否对教师的教学主导性、学生的学习参与度、教学的有效性和创新性以及学生的合作探究式学习和收获等进行了评价和建议;(4)新任教师听课心得是否按照要求提交,并进行了思考,能够借鉴到自身教学实践中。 3. 检查教师教学手册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1)教师教学手册的信息填写、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准确;(2)教研室主任是否对教师的教学手册进行过检查指导,提出过指导性意见。 4. 检查教师的教案。重点检查:(1)教案数量是否齐全,要求教师提供本学期所教授课程的全部电子版教案;(2)电子教案的教学小结栏目是否按时总结,内容能否体现出教师的教学反思并总结出可借鉴可推广的优质教学方式和方法;(3)教研室主任是否按时检查了教师的电子教案并批注指导性意见。 5. 检查2020-2021[2]学期期末试卷、补考试卷及课程总结。重点检查:(1)试卷批阅是否规范;(2)成绩登录是否规范;(3)课程总结是否规范,是否在课程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我院办学思路和培养目标对所授课程的教学思路、教学过程、课程考核以及教学效果进行了反思。 6. 检查学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教学手册中的点名单与学生实际情况是否吻合,学籍异动情况是否准确标注。 7. 检查社会实践情况。重点检查:(1)2021届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归档;(2)2022届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3)2021年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材料的批阅及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教学单位自查。第10周,由教学单位领导负责,按照上述内容要求全面检查本单位各项文档和教学工作。 2. 学院检查。第11周,教务处进入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后向各教学单位反馈问题,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各教学单位要本着“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后撰写自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用事实说明工作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所需电子版材料一并打包于11月8日(周一)8:00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drjwc@126.com,并根据教务处进入各教学单位的检查时间,提前做好纸质材料的准备工作。
附件:2021-2022【1】第11周教务处进入各教学单位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