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4-23 09:15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规范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第9教学周到第11教学周(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2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的工作日志及各单位的教研活动记录。重点检查:(1)教学单位领导的工作日志记录得是否按时、完整;(2)教研活动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归档,教研活动的内容是否具体、充实且有利于教学;(3)是否按时提交教研动态。 2. 检查本学期干部听课情况。对照教师提交的听课反馈意见表和干部听课记录手册,重点检查:(1)是否完成听课任务;(2)听课反馈意见记录表填写是否正确;(3)听课反馈意见记录表与干部听课记录手册是否一致;(4)干部的反馈意见是否进行了多视角评价,是否具有指导性、有助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3. 检查教师教学手册(含教学日历)的记载情况。重点检查:(1)教师教学手册的信息填写、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规范;(2)教研室主任是否对教师的教学手册进行过检查指导,提出过指导性意见。 4. 检查教师的教案。重点检查:(1)教案数量是否齐全,要求教师提供本学期所教授课程的全部电子版教案;(2)电子教案下面的教学小结栏目是否按时总结,内容能否体现出教师的教学反思;(3)教研室主任是否按时检查了教师的电子教案并批注指导性意见。 5. 检查2022-2023【1】学期期末试卷及补考试卷。重点检查:(1)试卷批阅是否规范;(2)成绩登录是否规范准确。 6. 检查学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1)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对学生人数、学生名单是否准确掌握;(2)抽查教学手册中的考勤记录与学生实际情况是否吻合。 7. 检查社会实践情况。重点检查:(1)2023届毕业生综合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2)2023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材料的批阅及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教学单位自查和整改。第9、10周,由各教学单位领导负责,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全面检查本单位各项档案和教学工作。 2. 学院检查和反馈。第11周,教务处进入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后向各教学单位反馈问题,并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各教学单位要本着“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后撰写自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用事实说明工作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所需电子版材料一并打包于2023年5月6日(周六)下班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drjwc2@126.com,并按照教务处进入各教学单位的检查时间,提前做好纸质材料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