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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毕业生缓寄档案转递

发表时间:2023-06-06 14:07

往届毕业生升学、就业或未升学未就业但毕业超过两年,由毕业生向学校档案馆提交申请,将暂时保存在档案馆的档案邮寄到升学、就业的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13.1需提供要件

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毕业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调档函(资料来源:申请人)

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调档函。(资料来源:代理人、委托人)

调档单位派人前来办理档案调转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调档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资料来源:调档单位指派人员)

13.2办理路径

现场办理:二号楼201

13.3办理时限工作日

13.4咨询电话:0411-8429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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